永兴县合家兴养殖场年出栏1万头商品猪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2025年7月6日,永兴县合家兴养殖场组织召开了年出栏1万头商品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永兴县合家兴养殖场(建设单位)、永兴县合家兴养殖场(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并特邀3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了现场检查意见。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本公司及时进行了整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永兴县合家兴养殖场年出栏1万头商品猪项目位于永兴县湘阴渡街道新湾村石里组,位于东经112°58′27″,北纬25°14′40″。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约162.2万元,占总投资的20.2%。
2021年10月永兴县合家兴养殖场委托湖南雅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通过实地勘察已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属于新建项目。2021年12月20日取得了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环评批复文件【永环审函﹝2021﹞49号】。项目于2025年3月开始运营,无环境污染事件投诉,也没有违反环保法律的处罚。
二、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建设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与环境影响文件及其批复文件建设内容相比均没有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永兴县合家兴养殖场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相关文件及材料齐全。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和国家环保部的要求,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项目环评文件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四、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提供的《永兴县合家兴养殖场年出栏1万头商品猪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的监测浓度最大监测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的监测浓度最大监测值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 7 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活污水中pH值、SS、CODCr、BOD5、LAS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标准限值。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东、南、西、北4个测点昼间2天等效噪声级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表4-1 项目固废产生情况及处理措施一览表
湖南雅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永兴县合家兴养殖场年出栏1万头商品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关于《《永兴县合家兴养殖场年出栏1万头商品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永环审函﹝2021﹞49号】文均未对污染物控制指标提出建议值。
五、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使用。
公示期: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24日
永兴县合家兴养殖场
联系电话:15873522643
附件:永兴县合家兴养殖场年出栏1万头商品猪项目自主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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